查宜兰县政府前于109年7月28日向本部公路总局请求补助“头城台2线头城段道路改善可行性研究”经费800万元,案经公路总局回复因台2线宜兰境内─福隆至头城段刻正推动双向四车道拓宽计划,爰建议俟台2线拓宽完成后,视交通需求再行启动台2线高架道路可行性评估,并建议可行性费用由宜兰县政府自筹。

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召开“中央与地方建设协调会报”─宜兰县政府第18场会议,并将本议题纳入讨论,与会陈欧珀委员、宜兰市江市长等出席人员均提出建议由交通部就东部地区往返北部之交通改善进行一整体性规划,并获致结论略以:“请交通部就宜花东往返台北进行整体规划,并提出交通改善方案”,爰后续交通部将依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会议结论办理整体规划作业,并依后续规划成果报告所提改善方案逐步推动。有关本次部分媒体所提“宜兰快速道路拍板”一节,尚非属实,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