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策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