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34~125,空气质量状况为优12天、良16天、轻度污染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3%,与2017年7月持平,较2016年同期提高12.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有18天。

2017年1月~2017年8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18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4%,与2016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1.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见表1和图1。

备注:按省环保厅要求,内五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优良率按有效天数计算,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按自然天数计算。

2017年8月份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见表2。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分别为43、24、12、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主要污染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较2017年7月略有下降,与2016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降幅分别为29.5%、35.1%、19.8%。

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日均浓度达标率为10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日达标率为90.3%,最大超标倍数为0.17倍,出现在2017年8月21日。

与2017年7月比较,内五区各测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略有下降;与2016年同期相比,内五区各测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高开区、中医大、雨花区测点明显下降,降幅分别为23.6%、21.0%、20.8%,其余测点略有下降。

与2017年7月比较,除宁乡市主要污染物浓度略有上升外,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不同程度下降;与2016年同期相比,四县(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长沙县明显上升(29.2%)。

2017年8月较2017年7月(%)

备注:望城区8月8日、17日数据缺失,表格中为填充数据后的A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