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30~143,空气质量状况为优5天、良24天、轻度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5%,首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PM10、二氧化氮分别有18天、5天、2天、2天。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较2018年2月和2017年同期分别提高36.4个百分点和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见表1和图1。

备注:按省环保厅要求,内五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优良率按有效天数计算,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按自然天数计算。

3月份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见表2。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分别为66、50、12、4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浓度和一氧化碳特定百分位数日均浓度全部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超标率为3.2%,最大超标倍数为0.13倍,出现在3月23日;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超标率为3.2%,最大超标倍数为0.45倍,出现在3月31日;臭氧日均值超标率为3.2%,最大超标倍数为0.04倍,出现在3月31日。

城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指标与2018年2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明显下降(分别下降24.1%、30.6%),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明显上升(31.7%);与2017年同期相比,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明显上升(29.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无明显变化。

四县(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指标与2017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望城区略有下降,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市无明显变化;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望城区明显下降(25.6%),长沙县、宁乡市略有下降,浏阳市无明显变化;臭氧特定百分位数浓度长沙县明显上升(21.7%),宁乡市、浏阳市略有上升,望城区略有下降。

2018年3月较2018年2月(%)

备注:马坡岭3月14日数据缺失;望城区3月29日数据缺失,表格中为填充数据后的A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