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胜于治疗,投保单位应定期为劳工办理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
为维护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劳工之职场健康,投保单位每年可向劳工保险局申请1次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其费用由该局支付。
劳动部表示,职业病之防治,首重预防。依《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作环境须接触高温、噪音、铅、粉尘等32种物理及化学性等高风险作业之劳工,投保单位得为渠等申请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针对不同之危害作业类别,实施对应之心电图、听力、血液、尿液或胸部X光等各项健康检查项目,帮助劳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达到及早诊断、早期诊治之效果。
劳动部进一步说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将于今(111)年5月1日施行,届时除提供现有从事有害作业之被保险人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外,另为加强保障曾从事相关作业劳工之健康,已增列渠等于变更工作或离职退保后,得申请健康追踪检查之规定,作为职业病预防或后续因果关系认定之参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