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可以只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在许多国家中的每一国家同时为一项发明申请专利保护。PCT缔约国的任何国民或居民均可提出这种申请。一般可以向申请人为其国民或居民的缔约国的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申请人的选择,向设在日内瓦的WIPO国际局提出申请。
专利合作条约(PCT) (于2001年10月3日修改)
PCT行政规程 (于2022年7月1日生效)
专利合作条约(PCT) (于1984年2月3日修改)
PCT行政规程 (于2016年12月15日生效)
PCT行政规程 (于2012年9月1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