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更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

控制学科研究生导师资格及招生资格管理办法请见附件1,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请见附件4,遴选细则正在修订审核中。

一、 已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已由学院统一审核归档。

请每位导师务必登录系统查看自己是否已经具有2023年招生资格,后续招生将以系统中数据为准。

1. 系统导出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需本人签名。

2. 证明材料1套,包括:论文首页和图书馆检索证明;科技奖励证书;标准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和转化证明;科研项目经费审核表(附件3)需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等。

3. 证明材料请同时上传导师资格申报系统。

4. 招生资格审批表和证明材料请于6月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