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报考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法检非捆绑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报考哈尔滨市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法检非捆绑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未在5月20日前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