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3.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服从管理、服从分配,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并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护理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已取得护士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件者;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优先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他专技人员药学专业优先。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23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完成后,请随时关注服务中心公布信息,等待电话通知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理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