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校内医师5名、高配工1名,用工性质为编制外合同工。

1、男,62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67周岁。女,57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62周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处方权,有从事校医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工作,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

5、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承担具体工作,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待遇条件:2020年起梅山校区一年约5万元,镜湖校区一年约5.3万元。

2.初中以上学历,具有电工进网许可证,有从事过高配房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强;

5.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认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应聘人员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书发送至274061669@qq.com邮箱,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

报名后,后勤服务中心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适时进行复审。

本岗位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即为测试评价的分数。

符合初审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安排体检。体检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后,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安排实习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将重新组织招聘。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正式报到条件的,不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