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执业药师(含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21〕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杭州举办2021年度执业药师(含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浙执药协〔2021〕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同时具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全年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60学时)。其中,必修和选修学时不少于40学时。

2、必修、选修学时均在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管理系统上登记。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浙江药师网上查询学分获得情况。

没有在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的继续教育对象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请登陆浙江药师网的“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登记操作平台”进行个人信息输入,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省执业药师协会各市办事处、联络站办理个人信息审核手续。

3、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看到“通知”后请及时将回执寄至或传真至我院培训部,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和安排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