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可以帮忙翻译国外文件吗?如何验证国外文件的中译本?
发布日期:106-08-07发布单位: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资料点阅次数:27648
本局或外交部国内各办事处之文件证明业务依规定系为复验文件,依法并无办理翻译业务之权限。至国外文件需否翻译成中文,端视文件需用机关之规定。
倘申请人已在国内,且文件已经我驻外馆处验证,则有关译文审核案件,应向国内地方法院公证处或所属之民间公证人申办。
倘申请人在国外欲向我驻外馆处申请中译文验证,依相关规定,申请人应自行备妥中文翻译本后,(1)将该中文译本先送请领务辖区当地公证人或主管机关公证、认证或验证。或(2)亲自于领务人员面前,于译本上签章声明翻译内容属实,再并附原文件向我驻外馆处申请原文件暨中文译本之证明,驻外馆处系验证中文译本上该等机关、人员或申请人签章属实,不负责审核中译文。另倘原文件未经验证,不得仅申请中文译本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