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受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五人小组成员”(以下简称“五人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遵守纪律、廉洁奉公,能依法进行煤矿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敢于同煤矿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作斗争;

2、“五人小组成员”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煤矿现场检查工作需要的男性公民,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采掘、机电、通风、地测、安全等煤炭院校主体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验。煤矿的在职工作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则附)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档(PDF、JPG等格式),并连同个人经历以邮件形式投递到联系人。报名费100元。

拟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红底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涉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报名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工作经历证明。

拟聘人员按要求(晋中市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1、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四险”(含: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聘用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如有空缺可按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