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赛广播金钟奖者,应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度广播金钟奖报名须知指定报名期间内检附下列文件:

三、参赛之个人为外籍人士者,应检附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核发之工作许可证明文件。

四、参赛之广告为受托制作者,应检附委托制作广告者同意参赛文件。

五、参赛之广告为药品、食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材及医疗业务广告者,应检附卫生主管机关核准证明文件。

六、其他经本局指定之文件。

未依前项规定于指定期间内检送报名文件,或检送文件不全,经本局通知限期补正一次,逾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全者,应不受理其报名。

报名完成后,报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