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源头管理和卫生安全关乎生产者及消费者之健康与安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积极推动可溯源之安全农业,并考量消费者不同需求,以及农民接受度与可行性,构建农产品生产追溯(QR code)制度。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自民国93年起即依“畜牧法”第29条规定将家禽纳入屠宰卫生检查,并自102年5月17日起全面推动传统市场禁宰活禽政策;为利国产禽肉溯源制度之推动 ,106年3月29日公告修正“ 屠宰卫生检查合格标志及标明方法”,将QR code 溯源标示结合“屠宰卫生检查合格标志”,自106年8月1日起全面推动 ,藉以强化生产者自主管理与产品安全责任,提升消费者对国产禽肉之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