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2408
公众可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