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4)建设内容:在门诊楼一楼介入手术室新增1台DS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连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