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检察官执行分区选举查察,依选区由10 位主任检察官负责督导,并按本署辖区内11个警察分局,分派检察官负责查察各该分局辖区有关妨害选举之刑事案件。为统合力量,广为搜证,结合警、调人员,绵密布线,搜集桩脚动态,期迅速掌握贿选情资。又为便于查察工作之联系,成立“分区查察联系中心”,设专线电话、传真机、专用信箱,由检察事务官全日24小时轮流值勤,处理有关检举贿选与选举查察事务,值勤人员于接获民众检举,立即通知查察区检察官迅速处理。

针对辖内各项选举,为严防选举赌盘左右选举结果,本署随即指派线,并规划以不定期之方式于辖区内同步扫荡选举赌盘,以维持干净良好的选举环境。

本署主动与辖区各级学校联系,积极办理反贿选宣导活动,由本署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前往演讲,宣示贿选之危害及查察贿选之决心,灌输反贿选理念,以收遏止贿选歪风。并大量印发反贿选文宣、办理反贿选签名活动、拜访候选人及其重要支持者,吁请共同端正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