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杨婉钰检察官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基隆市调查站,侦办106年农会选举贿选案件,日前侦结起诉涉嫌交付贿款之理事候选人高○益,并于侦查中命共同行贿之李姓被告缴回贿款新台币(下同)2万元后,对共同行贿之李姓、高姓亲友暨收受贿款之会员代表廖○雄为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期间2年,3人并均应向公库支付缓起诉处分金3万元。

本案经基隆市调查站接获情资后,旋即报请本署杨婉钰检察官指挥侦办,在分析不同派系掌握之代表人数及证言可信度等相关事证后,即时声请实施通讯监察,并于选举结束后发动搜索、传唤,于涉案被告均坦承犯行之情形下,斟酌不同被告之犯罪动机及涉案情节轻重,分别提起公诉或为缓起诉处分,以达宽严并济之效。

本署针对本届农会选举,于选前已广为拜访农会、设置反贿尖兵人形立牌、放送跑马灯、于农民节大会活动上进行反贿选宣导,期能防范贿选之发生,惟对不惜以身试法而贿选之行为人,本署亦从严侦办,以彻底消弭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