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C/O)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获得的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的中国原产产品判定标准。原产地证是确定出口产品原产地和进口国衡定关税的重要依据也是出口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进口国要求出口国提供C/O并以此作为支付货款并保证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的前提条件之一。这种做法已成为国际上的通行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

2、受理。市贸促会收到申请后完成受理工作;

3、审核。市贸促会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