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平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提升结合审查效率,提供事业结合申报前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咨询服务),特订定本作业要点。

二、 本咨询服务之适用对象为参与结合事业。委任代理人进行咨询者应检具委任书等证明文件。

(一)协助参与结合事业厘清是否符合结合之定义、是否达到申报门槛及应提出申报之主体。

(二)就事业结合申报相关文件及结合案件之适用程序提供意见。

(三)其他本会认为与结合申报及审查相关之必要问题。

五、 本会于收到咨询需求文件后,得安排咨询会议。

前项咨询会议亦得以远距方式进行。

六、 参与结合事业宜至少于预计提出申报日之十个工作日前提出咨询需求。如事业认属复杂性较高之结合案件,宜更早提出。

参与结合事业如于提出咨询需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会申报结合,则本会得迳依结合申报程序办理,不续行咨询服务。

七、 参与咨询服务相关人员对于参与结合事业咨询之内容及提供之资料,应予以保密。

八、 参与结合事业就同一结合申报案件使用本咨询服务之次数,原则以一次为限。

九、 本咨询服务所提供之意见及建议仅具参考性质,不拘束本会对于结合申报案件之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