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校党委研究决定,胡慨同志拟任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日常工作)(正科级)现将胡慨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任职前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组织人事处或监察审计处联系。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胡慨,男,汉族,197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安徽太湖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安徽省水利电力学校、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市政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学院、总务处(基建办)工作,现任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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