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14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拟任职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副主任情况公示如下: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单位和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任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