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职业性歌唱、舞蹈、马戏、魔术、技艺之各种表演,娱乐税征收率调降为5%
新竹县政府税捐稽征局表示,本县职业性歌唱、舞蹈、马戏、魔术、技艺之各种表演,娱乐税征收率原为10%,自102年1月1日起调降为5%。
税捐局说明,新竹县从体育馆(场)完工使用后已有可供大型表演之场所,且邻近高铁及高速公路,交通便捷,提供了业者举办大型表演活动之**场地选择。惟本县娱乐表演活动之征收率较台北市、高雄市及台中市高,较不具竞争力,本次调降表演活动娱乐税征收率后,除可提升大型表演业者至本县演出之意愿,其对周边相关行业之经济活动及税收预期会有相当大的助益。
非常欢迎娱乐业者至新竹县体育馆举办表演活动,民众如对娱乐税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税捐局电话(03)5518141分机321,将有专人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