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学籍学历和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教育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扩招学生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参加重修的学生可通过浏览器网页登录职教云学习平台([URL]),或下载“云课堂智慧职教”APP(2.8.42版本),输入账号(学号)、密码(新用户初始密码为hfitu)和验证码。登录平台后,点击“加入班级”,输入扩招课程重修安排表(附件1、2)中对应的“班级邀请码”,即可加入相应重修课程班级进行课程学习。 1. 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安排好本次重修工作
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成绩不合格以及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在校学生;因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考试未达到要求而未获得毕业资格或学位授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对选择辅导自修方式重修的学生,开课部门、教研室需落实重修任务,请根据《累计各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不及格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2月21日前完成重修任务落实(操作说明见附件2)。重修辅导需在第12周前完成
2020级在校学生大一下学期成绩状态有下列情况的: 1.补考后仍不及格; 2.成绩状态为缺考、舞弊及取消考试资格;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7日,以系为单位组织学生填报《2022上学期重修报名表》(附件1)。 2.填报要求:学生根据需重修的课程,查询本学期课表,选择填报2021级开设的对应课程信息,填报时应优先选择与正常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课程,重修选课步骤可参照教务处下发的操作视频。 3.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重修课程已不再开设,由课程承担单位为学生指定内容相近、教学要求相当且该生以前未修过的课程进行重修
1.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标准: 依据“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及本校“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补充规定”: (1)修业期满,符合高级中等学校课程纲要所定毕业条件: 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毕业之最低学分数为160学分,包括: u必修学分:必修科目均须修习,且至少须120学分成绩及格(其中应包括后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课程48学分)。 (2)修业期间德行评量之奖惩纪录相抵后,未满三大过。 2.上学期重修报名缴费时间:108年7月8日~7月10日,每日上午08:00~12:00; 下学期重修报名缴费时间:108年7月15日~7月17日,每日上午08:00~12:00; 请于上述时间(逾期不受理)持重修申请表先至教务处注册组核章,再至总务处出纳组缴费后,将申请单交回教务处注册组,始完成重修报名手续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与落实教育部加强本科教育、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启动我校课程重修工作,11月2日结束重修报名工作。在梳理报名数据过程中已删除本学期不开设的课程,现将最终课程重修安排结果公布(见附件),并相关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需重视此次重修工作,当好授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络者和协调者,做好授课教师对于重修安排的通知工作和重修教室开关门工作,贯彻落实重修工作要求。 2.涉及重修课程的教师需时刻关注重修学生的学习状态,与重修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合理安排平时作业,做好重修学生的平时成绩登记以及最终成绩的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