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引导意见》中规定要求。
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我校单招考试录取专业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
1.对进档考生,按“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学问素质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数学成绩依序比较,择优录取。
2.语文、数学、化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或者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通知。
4.录取时,普通高中生与对口考生分类录取。集中志愿录取有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