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成人高考加分政策及条件(已发布)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一级运动员称号,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 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 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6.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 军人考前执行特殊任务的,如救灾、特殊军事训练、重要安保等(凭部队团级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提供的证明)。

8. 年满25周岁(1994年10月27日前出生)以上考生。

2. 年满19周岁且不满25 周岁人员(即1994年10月27日-2000年10月27日间出生)。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验证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的相关原始证件,在9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符合上述其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或部队团级政治机关证明)。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考生只能享受本人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