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琼委农办〔2020〕5号)文件要求,请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4月3号前,将负责同志名字和联系方式发至农业农村局163邮箱),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登记、备案审核工作,建立登记、备案台账,做好资料归档,每月15日前将台账发至农业农村局163邮箱。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琼委农办〔2020〕5号)

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及流转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琼委农办[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