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4:3-5a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

有一些学者的意见是,亚伯所献的是带血的动物,该隐所献的是不带血的植物;而‘血’在圣经中通常作为赎罪的标志,所以上帝看中了亚伯那带血的、象征赎罪的供物。然而,这样释经的问题在于,将问题的焦点从该隐和亚伯身上转移到祭物上。我个人认为这样的释经是错误的,理由有二:

第一,在创世记第三章中,上帝对‘女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进行了预言性的审判,他们要‘彼此为仇’。这个审判立即应验在第四章该隐和亚伯身上,他们二人‘彼此为仇’的结果是该隐将亚伯杀死(创4:8)。而紧随其后的4:17-22以及5:6-32出现了两个家谱,应验上帝在审判中所提到的‘女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两个族群,而这正是从该隐和亚伯个体的区分开始的。换言之,该隐和亚伯这两个人是第四章的叙述中心,而并非他们的供物。

第二,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耶和华看中的不单是亚伯的供物,还看中亚伯此人:‘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根据希伯来语语法,位置靠前的表示强调,所以,这里强调神所看中的是亚伯此人。(该隐的问题也依此类推,同样适用)

那么是不是说,供物就不重要呢?当然不是!供物反射出献祭者对耶和华的心,所以我在这里所反对的错误解经是指‘以供物代替人’进行解释的方法,而并非否定供物的重要性;同时也反对‘有血之物代表赎罪之意’的路经。实际上,就我个人而言,该隐亚伯二人的供物虽大有文章,但都与‘有血之物赎罪’无关。

亚伯所献的供物是‘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油脂’(חֶלְבֵ)在原文中除了作‘油脂’外,还表示‘选择’‘最好的部分’‘丰盛’之意。根据利未记3:12-16,‘献上油脂’实际表达的是献祭者经过选择后献上动物中最好的部分为祭的心意,这正是对献祭者的描写,而并非对祭物的描写。由此可见,亚伯的献祭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献祭,而是一个慎重敬畏之举。而该隐的供物并非经过选择的、最好的供物,这里圣经暗指他把最好的都留给了自己,却没有献给耶和华,以致耶和华不看中他这个人,当然也包括了他所献上的供物。神要告诉我们:今天这个世代的基督徒们,你手中的工作做得是否完美漂亮并不重要,耶和华神在乎的是你是怎样的人,你有一颗怎样的心。所以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做人也远比做事重要得多!

透过亚伯和该隐的供物我们得以认识到亚伯是一个敬畏耶和华,视耶和华为生命首位的人,这人正是‘女人的后裔’!而该隐则正好相反,他虽然知道耶和华,但却不愿拿出最好的献给祂,因为他并不将耶和华放置在生命的首位,此人正是‘蛇的后裔’!

那么,我们这些成天呼喊‘主啊!主啊!’的人,究竟是亚伯还是该隐呢?我们有拿出自己最好的部分来敬拜神吗?我们的时间、恩赐、服事、财务、情感、理性……都有将其最好的部分筛选出来使用在神永世的救赎计划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