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依据本市106年度希望工程奖助学金实施计划办理。 二、申请对象:22岁以下设籍本市满1年以上,且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或本市高中职之卓越清寒学生,详细申请资格请见实施计划。 三、奖助金额:高中职阶段每年8万元、大专阶段每年12万元,并采1次拨款方式。 四、申请办法: (一)由学校推荐优秀清寒之学生,每校最多以2名为限。 (二)申请日期及地点: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凭),请各校承办人汇整申请人相关资料以挂号寄送本市大溪高中(33557桃园市大溪区康庄路641号 教务处注册组收,请注明希望工程教育基金)。 五、本案如有疑问请迳洽大溪高中承办人黄组长;电话: 03-3878628分机210。 六、请各校确实审查申请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荐。 七、检送旨揭计划及相关申请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