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定代理人原则上对外代表公司,惟其代表公司所为之行为, 并非当然直接对该公司发生效力,尚应视其行为是否为公司营业 上行为、是否在代表权范围内,以及交易相对人是否为善意等情 ,而有不同效力。查92年至100 年间上诉人之法定代理人为王谢○○,且王谢○○确有授权、同意王○○收取B1建物之租金,为 原审认定之事实。倘王谢○○代表上诉人授权、同意王○○取得 租金之行为,对上诉人不生效力,且王○○收取之○○0万元 租金确应归属上诉人,能否谓王○○取得该租金,仍有法律上之 原因,而非不当得利?自待厘清。

注1:本文系参考台湾创新法律协会汇整之实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