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设置派驻机构? 编者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应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特请中央纪委研究室陆续解答相关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敬请关注
区商务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11月25日,区商务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刚主持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胡贻春、副组长刘树义参加会议。 会上,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树义全文领学《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组长胡贻春传达市区纪委主要领导关于派驻工作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刚就学习贯彻落实进行表态发言
负责工作:协助刘业贤同志管理市纪委监委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党总支、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总工会纪检监察组、信息化中心。 (其间:1989.10--1991.07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大专毕业) (其间:1997.03--2000.01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2004.05--2009.05 黑龙江省海林市检察院反贪局政委(副科级) 2009.05--2013.03 黑龙江省海林市检察院反渎侦局局长(正科级)
“这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部分派驻机构监督的单位虽然有了调整变化,但同志们的首要职责没有变、根本目标没有变、核心任务没有变,就是要擦亮监督‘探头’、当好纪律‘前哨’。希望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启我市派驻监督工作新征程,奋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6月1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在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座谈会上强调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纪委监委会同相关省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派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派驻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派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派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派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 这是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组建后开展的首次招聘活动。 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3月17日上午,我院魏广友副院长带领我院选派的妇幼保健院执行院长、派驻科室负责人及派驻人员,来到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无缝对接工作,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马春燕,妇幼保健院院长辛怀丽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对接,对接会由马春燕副会长主持。 在对接会上,妇幼保健院辛院长对魏院长一行表示感谢,希望市医院在人才、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给予妇幼保健院更多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争取在市妇幼保健院打造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医联体合作新模式,为以后进一步扩大医联体建设打造一个妇幼品牌。 魏广友副院长详细介绍了我院派驻的紧密型医联体专家团队,提出以下要求:首先派驻人员要与帮扶科室做好对接,深入调研,针对急需解决的问题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建章立制,全力完成医联体协议中规定的目标任务;其次保健院相关科室要全力配合,相互沟通,携手并进共同把帮扶工作做好;最后要求派驻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正确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