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为鼓励会员子女努力向学,争取荣誉培育英才,特设奖学金。
一、凡本会会员入会满一年以上,会员子女就读台湾省境内各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者(就读享有公费学校者恕不受理,五专前三年视同高中,每位会员限申请一人,已婚子女除外)。
二、学期总平均符合下列者:
(1)○1大专85分以上。
(3)每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第二学期九月一日至三十日。逾期视同弃权论。(在本会公告,不另通知)。
二、证件:成绩单及户口名簿影本各壹份,会员印章及会员证。
三、填具申请书表格壹份。(请来会办理或网站下载)
三、国中:每名伍佰元正。(若申请人数超过年度预算以公开抽签决定之)
肆、发放日期:每年4月11至30日止、10月11至31日止。(请携会员证及私章到会领取)
公告“110年度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资源缺乏地区”施行区域,并自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