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暖通空调商会会员分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凡在青岛地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且拥护本团体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本团体相关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会费五年一交,普通会员会费为人民币伍仟圆整。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对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副会长会议、常务副会长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