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对理事会做出的惩戒,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理事会为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会依照章程的规定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下列职权:

(二)执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拟定行业协会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惩戒;

(七)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理事会依照章程规定,可以设立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