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的。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后,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连续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