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冷藏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已定型汽车整车或二类、三类底盘上改装的装备机械制冷机组的道路运输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的冷藏车和冷藏半挂车。
本标准的第5、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11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中集车辆(山东)有限公司、中国制冷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开利运输冷气设备有限公司、芜湖安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