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四月宣布不参选连任,却在登记日最后一天登记参选的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陈丽娜,引起外界对于国民党初选公平性的质疑,也引发同选区初选出线的新人陈识明的不满,陈丽娜便在今(5)日下午发出声明,将退回政党推荐、以无党身份参选,高雄市选委会在晚间则搬法条回应“逾期不予受理”。

陈丽娜在今日突然发出退回政党推荐声明,强调之所以同意参选,是为了牵制绿营妇女保障选票,不让他们转移票源、压缩国民党候选人当选几率,却因党的沟通不足、产生误解,换来她恋栈权力的嘲讽,“顾全大局变成是我的错,真是何苦”,将退回政党推荐、也不再担任柯志恩竞选市长发言人,亦不参与地方党部活动,以无党身份参选,让国民党回到提名3人的原状。

对此,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说明,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1条第2项规定:“经政党推荐之区域、原住民立法委员及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政党得于登记期间截止前,备具加盖中央主管机关发给该政党图记之政党撤回推荐书,向原受理登记之选举委员会撤回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选委会说,经政党推荐之候选人须由原推荐之政党于登记期间截止前,即在今年9月2日下午17点半前向原受理登记之选举委员会撤回推荐,但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迄该截止期限前并未收到任何“候选人政党撤回推荐书”,因此届时该候选人选举公报上仍会刊载候选人推荐之政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