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请您注意下列退货资讯:
1.本店商品适用于依据“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第2条第一项:“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之商品,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一项但书所称合理例外情事。自105年1月1日起,生鲜食品不适用于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并不享有7天犹豫期。
2.本商店上冷藏、冻产品,属消保法定义之生鲜食品,商品有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之性质。因其本身容易快速变质腐坏,保存期限少于七日,或虽较七日稍长,惟解约时即将逾期,均不适宜退还后再出售。因此商品出货后,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概不接受消费者无条件退货。
3.请您收到货品后,尽速确认您所订购的商品,如有可归责于本公司之因素致商品损毁、刮伤、或运输过程造成包装破损不完整的情形,请协助拍照存证并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员,我们会进行商品瑕疵或损坏鉴定,并尽速为您更换新品。如收到商品超过3日反应,导致无法归责,恕无法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