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51-38追踪】改变目前外包方式,改善福利机构专业能力,保 障案主权益,绩效评估要质量并重。
■机关计划评估结果:
一、 委外方式:本局委托民间单位提供福利服务皆依中央及本市规定办理另依其性质包括依本府劳务采购契约范本办理之公办民营案件,以及依行政院工程会社会福利方案委托契约范本办理之方案委托案件,并依政府采购法、本市市有财产委托经营自治条例等中央及本府相 关法规及考评机制进行后续履约管理、监督考评事宜,以确保服务品质。
二、教育训练及联系会报:为提升委外单位之专业能力,本局已依需求,针对各福利别专业人员办理职前训练或在职研习,提升专业知能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增加彼此沟通合作关系。
三、考评制度:本局已依中央福利法规、卫福部评鉴制 度、以及本府相关考核机制办理考评作业,并于契约范定委外单位需每年提交工作报告予本局审查,保服务之质 与量。
1.本局委托服务皆依社会福利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市 有财产委托经营自治条例中央或本府法规办理。
2.为提升服务品质、增进机构专业能力本局透过定期联 系会议、教育训练等方式,增进与委外单位之沟通联系及专业人员知能,并定期办理评鉴考核,依各别契约内容订定评鉴指标,以增进服务品质。
研考会审查意见:公民意见已列入例行性业务由各权 责机关自行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