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22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设定依据:《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条借款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须还款一个月后,方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后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申请条件:借款人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须还款一个月后,方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后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逾期信息计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办理场所:借款人到管理中心(管理部)贷款柜面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当日到受委托银行还款。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
办理条件: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还款一个月后,持贷款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申请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全部还款。
还款方式:主借款人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银行卡、公积金+银行卡三种方式任意一种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共同借款人只能使用公积金的方式办理偿还全部公积金贷款业务。(注:如果主贷人和共贷人累加一起使用公积金还款需要到柜面办理)
办理流程:借款人可选择到柜面办理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
(1)现金还款。借款人到管理中心(管理部)打印贷款归还单据—当日到贷款银行还款。
(2)公积金还款。到公积金柜面一次办结。
(3)银行卡还款。借款人把还款额存入扣款卡中,到公积金柜面一次办结。
(4)公积金+银行卡还款。借款人把还款额存入扣款卡中,到公积金柜面一次办结。
2.网厅办理:借款人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来即办。
办理地点:
1.市直及洮北区:白城市公园东路14-10号(政务大厅3楼)
3.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政务大厅2楼)
4.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5.镇赉县:镇赉镇永安东路766号(政务服务局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