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应具备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至14:00~16:00时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14:00分之前递交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价的5000元人民币,以现金的形式递交,退款时不退银行利息。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办理。并将相关凭证在开标前递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定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14:30分,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后通知如何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