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URL])(或由“信用中国”网站中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RL]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 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参加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报价文件包装方式及送达要求:于2022年11月1日12:00之前递交报价文件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南行尽头)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综合维修基地运营大楼1106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迟到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如采用邮寄方式投递的,邮寄过程中文件的遗失、损毁、逾期以及其他任何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联系人及电话:戴先生 0791-82720153(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