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梅列区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2018年度项目工程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水[2018]6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梅列区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梅列区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2018年度项目工程,工程造价1707061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3、工期要求:5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 投标人须为三明市梅列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梅政办〔2018〕60号文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 1 月10日至2020年 1 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5幢9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5%,随机抽取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封包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自备密封袋封面清楚标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20 日下午15 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55幢9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可按自动弃权处理。
7.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