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信用办〔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