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出席港台英文节目时提及,《基本法》列明香港最终达致普选行政长官,政府会致力达致此目标,惟有关工作曾受挫败,如要重启普选工作,需要非常小心处理并考虑有否通过的机会,尤其工作涉及全国人大决定。
她又称,当社会比较《基本法》23条及45条时,明显地23条需本地立法,政府应于1997年后制定,惟45条则是逐渐、一步一步地实行。
有传媒以听众身份致电,指过去多年香港无人提港独,直到政改及占领运动后才提出,质问林郑于港独问题上与前特首梁振英有否责任。林郑月娥回应称,每任特首均有其风格及做事方式、不应比较。
她又称,香港社会近年转变,回归初无人谈港独,而前特首梁振英最先谈及港独,是源于有大学刊物提出有关议题,公道讲他并非提及港独主张的第一人;而近年有人更鼓吹煽动港独,于一国两制下,任何人基于宪制责任,都应就此“做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