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会9月24日通过‘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草案,主张调整目前预售屋买卖契约范本之规定,并分开计算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公设三项的价格。未来消费者若遇有坪数不足时,可要求补偿。
消保会日前为解决预售屋买卖常见的纠纷,遂研拟‘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除要求业者必须在定型化契约中逐项列出预售屋相关讯息,包含房地总价、房地出售面积及认定标准、房地标示、停车位规格、共同使用部分项目、总面积及面积分配比例计算等,在考量主、附建物在成本与功能皆不同的情况下,主张未来也应分开计算主、附建物及公设的价格。
消保会指出,未来买卖预售屋若出现坪数误差,即使只有1%,消费者仍可要求赔偿,将多付的金额拿回。若坪数不足逾3%,买方可要求解约。日后预售屋若转让,除配偶、直系血亲免收手续费,卖方不得收取高于房屋总价千分之一的手续费。此外,由于近期中央银行调整利率政策,因此买方迟延利息将由万分之五单利,降至万分之二。住展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