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众因不服未主动清除登革热孳生源遭台南市政府登革热防治中心依法裁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由法院判决撤销台南市政府该行政处分一事,疾病管制署表示,台南市政府稽查与裁罚程序均依传染病防治法之相关规定执行。防治登革热为全民之责,卫福部疾管署、行政院环保署将持续督请各县市政府落实公权力的执行,促使大家养成主动清除孳生源的习惯,免于登革热等病媒疾病威胁。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规定,“地方主管机关应督导扑灭蚊、蝇、蚤、虱、鼠、蟑螂及其他病媒。前项病媒孳生源之公、私场所,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依地方主管机关之通知或公告,主动清除之”,法条赋予地方主管机关可对个别对象通知、亦可针对多数对象一次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