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44-云何为‘众生有十八事于世间甚大难’
6346-云何为‘众生有五因缘可信’
标题:云何为‘众生有五因缘可信’
众所周知:‘众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识的动物。集众缘所生,名为众生,又历众多生死,名为众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众生。至于云何为‘众生有五因缘可信’?依《三慧经》开示:众生有五因缘可信。何等为五?所谓
由此观之,如是‘五者’,即所谓众生有五因缘可信,此为吾等学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盖‘因缘’者,谓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例如种子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如同《大乘入楞伽经》曰:“一切法因缘生。”又‘可信’者,谓于一切善法,忍可乐欲,而不疑也。事故众生若能信是五事,必可得道。
总而言之,众生有多义:(一)众人共生之义。如同《法华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间,无男女尊卑众共生世,故言众生。此据最初也。”(二)众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众生。如同《法鼓经》曰:“万法和合施设,名为众生。”《注维摩经》曰:“生曰:众生者众事会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义章》曰:“依于五阴和合而生,故名众生。”《大经慧苑疏》曰:“众法成生,亦名众生。”《法华文句》曰:“若揽众阴而有,假名众生。此据一期受报也。”(三)经众多之生死,故名众生。不曰众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灯论》曰:“有情者数数生,故名众生。”《大乘义章》曰:“多生相续,名曰众生。”《法华文句》曰:“若言处处受生,故名众生者。此据业力五道流转也。”《俱舍光记》曰:“受众多生死,故名众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摄死,故言众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众死。”愿与诸仁者共勉之!2020年8月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