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以下简称“顺风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根据紧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分为安排部署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总结巩固阶段等三个阶段推进。根据要求,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加快清理网约车平台上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并逐步建立起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
1、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30日):
宣传非法营运车辆危害,鼓励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快清理网约车平台上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交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营运等行为;加大网约车线上监管力度,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
3、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交通、公安部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及成效,逐步建立起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
记者注意到,这份紧急通知与此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较大不同,从整改措施的力度到具体要求的精细化程度都是空前的,对于一些企业久拖不改的问题更是提出了整改时限。
其中,对于滴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平台公司,在未完成隐患整改前,要求其无限期停止“顺风车”;在司机和车辆审核上则要求对现有“网约车”和“顺风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年底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此外,对于“顺风车”则要求实行随机派单机制,禁止驾驶员选择乘客,允许乘客选择驾驶员。
记者注意到,自郑州、温州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以来,交通运输部除了公布其对相关企业的日常整改、约谈等消息外,还通过其官方途径发表过多篇评论文章。在郑州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件前后,交通运输部连发数文,直指滴滴等平台公司轻视约谈、只顾利益不顾乘客和司机安全。温州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件后,8月27日,交通运输部官网连续转发两篇评论文章《平台公司应当将“自责”落实到行动上》《堵住“滴血”的漏洞》,对滴滴出行平台予以批评。9月1日,交通运输部再发评论文章《合法合规经营才是保障乘客安全的“护身符”》,明确提出合法合规经营是网约车平台“底线”,而针对滴滴两位高管的致歉信则表示其对关键问题只字未提,仍难解其追逐商业利益和急于上市脱壳的“心魔”。
9月5日,由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的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安全专项检查组进驻滴滴公司,开展为期半月的检查,督促指导平台公司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